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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知道中级会计师考试《经济法》数字知识点有哪些吗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级会计师考试《经济法》数字知识点,欢迎阅读。
中级会计师考试《经济法》数字知识点汇总
1:股份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保留期6个月。
2: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;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。
3:公司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范围,自变更决议作出30日。
4:变更实收资本的,交足股款出资30日之内。
5:有限:转让股权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。
6: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,自改变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
7:分公司登记事项: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,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申请设立分公司:30日之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8:年度检验,每年的3月1日——6月30日进行年度检验;
9:扣留营业执照期限不得超过10天。
10:有限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。
11:有限公司,人数1——50,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。
12:出资不得低于20%也不得低于法定的3万。
13:货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%。
14: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会议,代表1/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。
15:召开股东会会议,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,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16:有限股东会特别决议,必须经代表2/3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17:有限公司董事会3——13人;股份有限公司5——9人;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人;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;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任期4年。
18:有限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。较小的1——2名监事,不设监事会。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通过。每年至少一次。
19:国独公司的股东,有1个。监事会不得少于5人,职工代表不低于1/3。
20:控股股东=出资额/资本总额﹥50%